ICS 65.020.30 CCS B40 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2476—2021 阿拉善型绒山羊个体绒毛样品采集及 测定规范 Sampling and determination for individual cashmere of Alashan cashmere goat 2021-12-25 发布 2022-01-25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5/T 2476—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 1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阿拉善盟畜牧研究所、阿拉善右旗畜牧兽医站、阿拉善左旗家畜改良工作站、额 济纳旗畜牧兽医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俊文、焦兴刚、吕晶晶、朱卫东、苏雪、张强、高珊、萨日娜、邱胜玉、张 辉、桑丹、张春华、李胜利。 I DB15/T 2476—2021 阿拉善型绒山羊个体绒毛样品采集及测定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阿拉善型绒山羊个体绒毛样品采集、检测的程序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阿拉善型绒山羊个体绒毛样的采集和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8267 山羊绒 DB15/T 1101 山羊绒伸直长度测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绒毛比 cashmere proportion 绒山羊全身绒的重量占全部毛、绒总重的比值,单位(%)。 4 绒毛样品采集 准备 4.1.1 工具 剪毛弯剪、5号自封袋、塑料袋、30 ㎝钢板尺、电子称、电子耳标、电子耳标埋植器、埋植器针头、 识读扫描器、密度采样钳(1 cm)、消毒液、记录表。 4.1.2 采样人员进入圈舍时,做好消毒、防护工作,并检查所携带专用工具。 4.1.3 采样时要对采样羊只的耳标号(外挂耳标、电子耳标)、性别、年龄、采样部位、采样地点、 采样时间等信息进行登记,见附录 A。对没有耳标的羊只采样前要先佩戴耳标或埋置电子耳标,并记录 耳标号。 采集部位 4.2.1 母羊 在体侧肩甲骨后缘10 ㎝偏上处,绒毛样重量不小于20 g。 1 DB15/T 2476—2021 4.2.2 种公羊 在颈部、体侧、背部、臀部、腹部,每个部位绒毛样重量不小于20 g。 4.2.3 羔羊 在两面体侧肩甲部位,绒毛样重量不小于10 g。 4.2.4 绒毛密度样品 羊只体侧中线部位,沿被毛的自然龟裂毛丛分开,并将一面压倒,露出整齐采样区,将羊毛密度钳 沿毛丛垂直方向轻轻插入。 采集方法 4.3.1 剪取 采集时清理羊只体表污物, 分离采集部位绒毛见到皮肤,用剪毛弯剪紧贴皮肤剪取。不得随意剪取, 以免破坏绒纤维长度。 4.3.2 密度钳 用标准针轻轻分开钳齿两边的羊毛,露出齿上两孔,然后将横叉插入孔中。将密度钳向皮肤反方向 移动少许,再把密度钳夹紧,用剪毛弯剪紧贴皮肤整齐的把毛样剪下。用标本针将密度钳1 cm²处毛纤 维除去,再将密度钳内所采毛样取出。填写采样卡,与毛样一并装入采样袋中。 样品封装 4.4.1 个体绒毛样品 剪取的绒毛样品保持自然状态装入5号自封袋,并将采样卡填写完整后装入绒样袋中,封口后保存。 一羊一袋。 4.4.2 群体绒毛样品 每个群体所采集的绒毛样品,集中装入袋、封口,并标明采集地区、牧户姓名、采样数量。 5 绒毛检测 绒毛自然长度和厚度测量 5.1.1 山羊毛自然长度 绒山羊体表分离出一丛绒毛,用钢板尺紧贴皮肤至毛尖部的长度(㎝),并将数值记录。 5.1.2 山羊绒自然厚度 绒山羊体表分离出一丛绒毛,用钢板尺紧贴皮肤至绒尖部的长度(㎝),并将数值记录。 绒毛样分样 2 DB15/T 2476—2021 将每只羊采集的绒毛样20 g,抽去绒毛样中粗毛、两型毛、各类杂质,绒毛样中粗毛含量不得超过 总量的3 %;分成A、B两份样品。样品A用于手扯长度、平均直径、伸直长度试验,样品B备用(复检)。 绒毛密度 5.3.1 抽取密度绒毛样中的粗毛和杂质,镊子夹紧毛样根部,用 75 %的酒精清洗,不可使毛纤维脱落、 拉断或搞乱。 5.3.2 将晾干的毛纤维两端箭齐,取中间段置天平(精确至 0.001 g)上称其质量,然后将该毛样等分 为 16 小份,用镊子任取其中一份,称其质量并计数器数其根数。 5.3.3 计算密度 5.3.3.1 计算方法 M= W×m C …………………………………(1) 式中: M----为每平方厘米皮肤上毛纤维根数(根); W----为每平方厘米皮肤上毛样全重(g); m----为小样抽取出的纤维根数(300或500)(根); C----为取出的毛纤维重量(g)。 单位根/㎝²,结果保留至整数。 5.3.3.2 操作方法 绒毛样清洗后,置于天平上称去重量,准确度0.001 g,将已知重量毛样置于绒板上,随机抽取300~ 500根毛纤维,置于已知重量的器皿中,称出全重减去器皿重量得纤维重量。 手扯长度测定 按照GB 18267执行。 伸直长度测定 按照DB15/T 1101执行。 洗净率测定 按照GB 18267执行。 绒毛细度测定 5.7.1 测定设备 MarK-4全天候毛绒细度长度快速检测一体仪。 5.7.2 测定准备 打开测定设备并按照说明书确认设备各部分运行正常。清理绒样夹板,在绒样摊铺前反复清理机测 夹板,确保机测夹板清洁、无绒毛、无杂质。 3 DB15/T 2476—2021 5.7.3 检测仪校正 检测仪每次使用前要进行校正。校正采用检测仪配套的标准毛样夹板,用校准模式进行仪器校准, 也可采用国际标准毛条,铺在羊毛夹板中,测试验证2~3个标准样品,校正、调节好的绒毛检测仪;纤 维平均细度检测精度:0.01μm以内,纤维长度检测精度:±5 ㎜。 5.7.4 检测方法 左手紧握清洗后的毛样,整理好毛样根部,右手抽毛样,紧贴夹板,由左向右,由上向下均匀的摊 铺,不得重叠、堆积和空白,所测毛样根数300根以上,3000根以内。摊铺好的夹板置入检测区,快速 检测。 5.7.5 数据保存 阿拉善型山羊绒原绒平均直径、平均长度试验,取值范围在20μm以内。样品检测完后,测取平均 直径、平均长度的数值及时从检测仪中导出并保存建档。 个体产绒量测定 5.8.1 成年羊产绒量:在符合要求的抓绒场地,将全身的绒抓取后收集装袋,封装并称重、记录,除去 包装袋重量后的数值为产绒量。 5.8.2 羔羊产绒量:将全身毛、绒剪取收集装袋,封装并称重、记录,除去包装袋重量后的数值乘以 绒毛比后的数值为产绒量。 绒毛比测定 R= 式中: R----绒毛比 ,%; Z----抽取粗毛后样品重量(g); W----去杂后样品重量(g)。 4 Z W × 100%…………………………………(2) DB15/T 2476—2021 A A 附 录 A (规范性) 绒山羊绒毛采样卡 绒山羊绒毛采样卡见表A.1。 表A.1 绒山羊绒毛采样卡 绒山羊绒毛采样卡 地点: 旗 苏木(镇) 牧户姓名 电 话 品 种 性 别 年 龄 采样部位 外挂耳标号 电子标签号 样品重量 采样时间 嘎查 采样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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