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160 A 00 DB5101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地 方 标 准 DB5101/T 65.1—2019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流程规范 第 1 部分: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 2019-12-22 发布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30 实施 发 布 DB5101/T 65.1—2019 目 次 前言 ................................................................................. Ⅱ 1 范围 ................................................................................ 1 2 术语和定义 .......................................................................... 1 3 缩略语 .............................................................................. 1 4 交易主体注册 ....................................................................... 1 5 项目报件 ........................................................................... 2 6 项目受理及公告发布 ................................................................. 3 7 投标 ............................................................................... 3 8 开标 ............................................................................... 4 9 抽取评标专家 ....................................................................... 5 10 评标 .............................................................................. 5 11 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合同公告 .......................................................... 6 12 投标保证金退还 .................................................................... 7 13 资料归档 .......................................................................... 7 I DB5101/T 65.1—2019 前 言 DB5101/T 65-2019《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流程规范》分为4个部分: ——第 1 部分: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 ——第 2 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交易流程; ——第 3 部分:国有资产出租项目交易流程; ——第 4 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流程。 本部分为DB5101/T 65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成都市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学、项传葆、李青、陈进、虞慧芬、王锐、李夕飞、马艳红、唐琴、张正、 张漫雨、熊影波。 Ⅱ DB5101/T 65.1—2019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流程规范 第 1 部分: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交易主体注册、项目报件、项目受理 及公告发布、投标、开标、抽取评标专家、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合同公告、投标保证金退还、资料 归档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中工程建设类项目的交易流程。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2.1 交易主体 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招标人、比选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比选申请人等。 3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部分。 3.1 CA 颁发数字证书的机构(Certificate Authority) 4 交易主体注册 4.1 注册资料 4.1.1 招标人、比选人、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料 招标人、比选人、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料包括以下文件: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CA 数字证书。 4.1.2 投标人、比选申请人注册资料 投标人、比选申请人注册资料包括以下文件: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1 DB5101/T 65.1—2019 ——基本账户开户信息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 ——CA 数字证书。 4.2 注册流程 4.2.1 注册要求 首次参加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的招标人、比选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比选申请人应通过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dggzy.com/,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网站”)注 册账号并绑定CA数字证书,并同时选择相应的一个或多个交易主体角色。 4.2.2 查验信息 交易中心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对注册用户提交注册信息的一致性、完整性进行查验。对不符合要求的 退回并告知原因。 5 项目报件 5.1 报件准备 5.1.1 招标人、比选人、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报件前,应在交易中心网站在线预约场地。首次报件前, 应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并与交易中心签订评标专家评标劳务费用代收代付协议,一次性足额划转专家评 标劳务费至指定账户。 5.1.2 招标人、比选人、招标代理机构应至少在发售招标、比选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件, 并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5.2 报件流程 5.2.1 填报信息 招标人、比选人、招标代理机构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中心网站,填报项目基础信息并上传报件 资料。 5.2.2 绑定标段项目 招标人、比选人、招标代理机构进入“场地预约”页面,将已预约的场地与相应的标段进行绑定。 5.3 报件资料 5.3.1 公开招标项目资料 公开招标项目资料包括以下文件: ——立项或可研批复文件、核准或备案文件等证明其项目达到进场交易标准的文件(原件扫描件); ——已备案招标文件(原件扫描件); ——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原件扫描件,委托招标项目提供); ——已备案补遗、答疑文件(原件扫描件,项目招标需发布补遗答疑文件时提供); ——资格预审报告(原件扫描件,资格预审项目提供)。 5.3.2 邀请招标项目资料 2 DB5101/T 65.1—2019 邀请招标项目资料包括以下文件: ——立项或可研批复文件、核准或备案文件等证明其项目达到进场交易标准的文件(原件扫描件); ——已备案招标文件(原件扫描件); ——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原件扫描件,委托招标项目提供); ——已备案投标邀请书(原件扫描件); ——已备案补遗、答疑文件(原件扫描件,项目招标需发布补遗答疑文件时提供); ——资格预审报告(原件扫描件,资格预审项目提供)。 5.3.3 比选项目资料 比选项目资料包括以下文件: ——立项或可研批复文件、核准或备案文件等证明其项目达到进场交易标准的文件(原件扫描件); ——比选文件(原件扫描件); ——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原件扫描件,委托比选项目提供); ——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发布的比选公告(变更公告)截图; ——资格预审报告(原件扫描件,资格预审项目提供)。 5.3.4 其他 事后备案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6 项目受理及公告发布 6.1 项目受理 交易中心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对报件项目资料进行查验,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报件人并告知原因。 6.2 交互信息 交易中心网站将查验通过后的项目招标公告信息交互至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 简称省交易中心)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相关信息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 http://ggzyjy.sc.gov.cn)和交易中心网站同步发布。 7 投标 7.1 投标准备 7.1.1 投标人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文件)、获取拟投标项目 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虚拟账号,并打印回执信息。 7.1.2 比选项目由投标人在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站办理比选文件下载等事项。 7.2 投标流程 7.2.1 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7.2.2 提交投标保证金 3 DB5101/T 65.1—2019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文件)及投标回执信息的要求,通过现金(含银行转账支票、 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网银)、银行保函(含电子保函)、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方式向交易中心 提交投标保证金。比选项目按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要求执行。 7.2.3 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电子 投标项目,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 8 开标 8.1 开标准备 8.1.1 交易中心 8.1.1.1 应派专人对开标室的监控设备、电脑、打印机等电子设备进行检查。 8.1.1.2 应查验招标人、比选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人身份,发放工作牌。 8.1.1.3 应指导招标人、比选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交易中心网站开标系统进行开标。 8.1.1.4 应在开标现场巡查,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8.1.2 招标人、比选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比选申请人、监督人 8.1.2.1 招标人、比选人、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开标的,经办人应携带介绍信原件(注明姓名、项目名称、 办理事项)、身份证复印件参加开标。 8.1.2.2 招标人、比选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项目开标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获取当日开标项目密 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开标。 8.1.2.3 投标人、比选申请人应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参加开标,以备招标人查验身份。电子投标项目,投标人应同时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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