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会副主任委员。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于雪峰关于执行工作情 及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报告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宝玉关于诉讼监督工 女性公民。 作情况的报告。 一周岁未满十八周岁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冀秉峰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劳 生态环境为主的绿化 动保障监察务例(草案)》的说明,初审了这个条例草案。 公民自愿参加义务植 隆旗县级以上人民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县纸以上人民政府绿化 第十四号 责义务植树具体组 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1务植树工作。 十一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现子公布,自2010年2月1 五条旗县级以上人 日起施行。 自划和城乡规划,组织材 商义务植树规划。 2009年11月27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 民实施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 第六条黄 旗县级以上 (2009年11月27日内蒙吉自治区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古为了推动义务植秘活动,增强公民国土绿化意识,保护和改善生 -2- 第八条 每年的四月 院副院长千雪峰 这个条例草卖 义务植树。 三十五周岁的女性公民。 已满十一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组织的参 届人民代表大生 其他公民自愿参加义务植树的,应当子以较励。月 会公告 第四条 旗具级以上人民政府缘化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义务横树 二作, 旗具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是本级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的办 9号 事机构,负资义务植校具体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苏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旗具级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开展义务植树工作。 第十一居人民代表大全 第五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城土地利用 树条例),现予公有, 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组织林业、建设、水利、交通、铁路等有关部门制定科学 合理的义务植树规划。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应当根据义务植树规划制定义务 植树年度实施计划。 植树教育。 义务植树条 -3- 会第十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正 当地自然条件集中组织义务植树。 特育优良种 第十五条 务植树。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其所在地的农牧民参加义务植树。 最人民政府经 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其所在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无业适龄公民、居住一 年以上流动人员参加义务植树。 参加义务植 第十条自治区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应当根据义务植树年度 依成活率。成 实施计划和当地实际情况,将义务植树任务逐级下达到各级人民政府绿化委 作个人进行补 员会办公室。 第十六条 旗县级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将义务植树任务分解到本行政区 风进行检查验 域内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 位。 民政府绿化委 义务植树任务采用义务植树通知书的形式下达,并应当载明义务植树数 第十七条 量、品种、地点和完成时间以及其他要求。 鱼负贵本辖区 第十一条适龄公民每人每年应当义务植树三至五棵,或者义务完成相 我情况向社会 当于一至二个劳动日的与义务植树相关的活动。 第十八条 铁路、公路、水利等部门除完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植树造林生产任务 人民政府绿化 外,还应当承担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义务植树任务。 政府绿化委员全 第十二条 义务植树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管护者应当 (一)直接参加义务植树劳动: 程规定的保存 (二)参加与义务植树相关的活动: (三)认养或者认管林木、林地、绿地: 第十九条右 (四)履行植树义务的其他方式。 地使用权人的 第十三条 旗县级以下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为义务植树的开展提 最模的树木,其 林建设。 第二十一条 4 住跃工 民协加义务植构 商户 无业支龄公民居生 每年应当根据义务植淋中) 下达到各级人民政所登社 导。 务植树任务分解到本标部 位和个人进行补植。 第十六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对义务植树完成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社 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报本级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和上一级 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 达,并应当载明义务经 第十七条义务植树实行建卡登记制度。旗具级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 公室负责本辖区义务植树登记卡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并格每年义务植树任务 完成情况向社会公布。 三至五棵,或者义年主 第十八条义务栽植的树木实行管护责任制。成活前由栽种者或者旗县 规规定的植树造林生 不公室下达的义各健险 术规程规定的保存率。 -5. 内面,坚持不解地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 01年,五届全国人 义务植树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2年国务院颁布 (一)贪污、挪用、私分义务植树相关经费和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的: 贵麦烈烈的造林绿 (二)提供的苗木不符合规定标准造成损失的: 中高度重视义务植树 (三)購报、拒报义务植树适龄公民人数和义务植树任务完成情况的: 12.7亿株,适龄 (四)在义务植树的组织、管理和检查验收中严重失职的: 内义务植树人数达 (五)其他溢用职权、玩忽职守、询私舞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1991年3月13日内蒙 实现了义务植树基地 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晚委政府审时度势,石 内蒙古建设成为祖国 业六大工程,全力推 关丁《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 微健康的发展阶段 (草案)》的说明 万言),森林覆盖率 2009年7月27日在自治区十一届 核到6.6平方米。我 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增长”、荒漠化和沙 槐质,从生态状况总 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呼群 全区分布有五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滋积造林的任务还 我受自治区政府的委托,现就《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草案)》(以 下简称《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的必要性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是治理山河、维护和改 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义务植树运动的开展,对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加 一五”期间,我区 快国土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有着不可替代的 作用。长期的实践证明,开展义务植树是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土 -6- 内面,坚持不解地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 01年,五届全国人 义务植树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2年国务院颁布 (一)贪污、挪用、私分义务植树相关经费和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的: 贵麦烈烈的造林绿 (二)提供的苗木不符合规定标准造成损失的: 中高度重视义务植树 (三)購报、拒报义务植树适龄公民人数和义务植树任务完成情况的: 12.7亿株,适龄 (四)在义务植树的组织、管理和检查验收中严重失职的: 内义务植树人数达 (五)其他溢用职权、玩忽职守、询私舞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1991年3月13日内蒙 实现了义务植树基地 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晚委政府审时度势,石 内蒙古建设成为祖国 业六大工程,全力推 关丁《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 微健康的发展阶段 (草案)》的说明 万言),森林覆盖率 2009年7月27日在自治区十一届 核到6.6平方米。我 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增长”、荒漠化和沙 槐质,从生态状况总 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呼群 全区分布有五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滋积造林的任务还 我受自治区政府的委托,现就《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草案)》(以 下简称《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的必要性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是治理山河、维护和改 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义务植树运动的开展,对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加 一五”期间,我区 快国土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有着不可替代的 作用。长期的实践证明,开展义务植树是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土 -6- 内面,坚持不解地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 01年,五届全国人 义务植树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2年国务院颁布 (一)贪污、挪用、私分义务植树相关经费和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的: 贵麦烈烈的造林绿 (二)提供的苗木不符合规定标准造成损失的: 中高度重视义务植树 (三)購报、拒报义务植树适龄公民人数和义务植树任务完成情况的: 12.7亿株,适龄 (四)在义务植树的组织、管理和检查验收中严重失职的: 内义务植树人数达 (五)其他溢用职权、玩忽职守、询私舞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1991年3月13日内蒙 实现了义务植树基地 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晚委政府审时度势,石 内蒙古建设成为祖国 业六大工程,全力推 关丁《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 微健康的发展阶段 (草案)》的说明 万言),森林覆盖率 2009年7月27日在自治区十一届 核到6.6平方米。我 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增长”、荒漠化和沙 槐质,从生态状况总 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呼群 全区分布有五大 主任、各位副主

.pdf文档 法律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2009-11-27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5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5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2009-11-27 第 1 页 法律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2009-11-27 第 2 页 法律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2009-11-27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4-01-01 06:25:53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