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dard download
文库搜索
切换导航
首页
频道
联系我们
首页
联系我们
批量下载
3 宁波市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条例 (2006年7月27日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6年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届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工作,维护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 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是指各级工 会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 有组织的群众监督。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适用 本条例。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会 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工作,各产业、乡镇(街道)、基层工会根 据本条例分别对本系统、本地区、本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法 律监督。 各级工会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下列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规章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2 4 (一)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保障的规定;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等规定; (三)集体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续签等规定; (四)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规定; (五)工资支付形式和发放时间、加班工资、最低工资标 准等有关工资报酬的规定; (六)劳动安全卫生、职工伤亡和职业病危害处理的规定; (七)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 (八)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 (九)劳动者参与用人单位民主管理的规定; (十)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根据本条例设立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 的,由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具体实施劳动保障法律监 督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工会开展劳动保障法律 监督工作。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建立劳动保障 行政监察与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公安、卫生、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监督、建设、工商等部 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依法支持工会做好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工 作。 第七条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工作应当坚持依法监督、 实事求是、依靠群众和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的原则。 3 5 第二章监督机构 第八条地方总工会及产业、乡镇(街道)工会应当设立工 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基层工会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设立工 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 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工作人员、职工 代表组成,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社会有关方面代表、专家、学 者参加,委员会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主任由同级工会主席或 副主席兼任。 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的任期与同级工会的任期 相同。 第九条:各级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受同级工会 领导,并接受上级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和市产业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 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办事机构。 第十条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的成员为本级工 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 各级工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 员。聘请的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应当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由工会发给监督员证。 第十一条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应当熟悉劳动保障 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奉公守 法,清正廉洁,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6 第十二条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履行职责时,应当严 格遵守规定程序和工作纪律,不得询私舞弊、收受贿赂、泄露 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和被调查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工作成绩显著的,工 会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四条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在聘期间,无正当理 由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也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 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聘请其为监督员的工会的同意。 第三章监督实施 第十五条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可以采取调查、专项监 督、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监督等形式。 第十六条市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具体负责组 织、协调、指导全市的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工作。 下级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或基层工会在与用人 单位沟通协调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将案件提请上级工会劳动 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处理;上级工会劳动保障法律 监督委员会也可以根据需要直接对下级工会劳动保障法律 监督委员会或基层工会处理的案件实施监督。 第十七条地方总工会和有条件的产业、乡镇(街道)工 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信 箱,公布电话和电子信箱。 7 第十八条劳动者提出投诉、举报后,工会劳动保障法律 监督委员会应当在十五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对投诉和实名举报的案件,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 应当将处理意见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第十九条工会及其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实施劳动 保障法律监督时,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用人单位应当予 以配合。 第二十条工会及其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实施现场 调查,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进行。工会劳 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应当出示监督员证,并告知用人单位调查的 目的和要求。被调查的用人单位有关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应 当如实回答询问,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二十一条对经调查核实,确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 规、规章行为的用人单位,工会有权发出监督意见书,要求用 人单位加以改正。监督意见书由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签发。 用人单位接到监督意见书后,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及时 作出书面答复。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和市产业工会发现用 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可以发出监 督建议书,提请有管辖权的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监督建议 书由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签发。 有管辖权的政府有关部门收到监督建议书后,应当依法处 理,并将结果及时告知工会。 8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 度或作出重大决策时,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并对工会提出的 建议和意见,及时作出书面答复。 第二十四条基层工会应当积极与本用人单位进行沟通, 并开展经常性的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应当 及时提出改正意见;对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应当及 时向上级工会及其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和当地有管辖权 的政府部门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第二十五条:工会及其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对有违 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又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 可以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披露、批评,有关新闻单位应当予以支 持。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 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做出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一)暴力阻挠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人员正常工作的; (二)对投诉、举报人员、监督人员、证人进行打击报复 或者造成人身伤害的; (三)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工会劳动保障 9 法律监督员调动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第二十八条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违反本条例第十 二条规定的,由聘请的工会予以解聘并收回监督员证;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聘任和管理的具 体办法,由宁波市总工会另行制定。 第三十条本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送:浙江省人大常委会 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宁波海事法院 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各驻甬部队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研究室、各工作委员会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6年12月12日印发 共印-200份
法律法规 宁波市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条例2006-12-11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7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赞助2.5元下载(无需注册)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7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赞助2.5元下载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4-01-01 06:26:00
上传分享
举报
下载
原文档
(2.8 MB)
分享
友情链接
工信部 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 2021.pdf
GB-T 34653-2017 全断面隧道掘进机 单护盾岩石隧道掘进机.pdf
NY-T 848-2004 蔬菜产地环境技术条件.pdf
GB-T 26000-2010 膨胀玻化微珠保温隔热砂浆.pdf
DB3713-T 208-2020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划分 临沂市.pdf
GB 25972-2010 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pdf
GB-T 13591-2009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规定.pdf
GB-T 22576.3-2021 医学实验室 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第3部分:尿液检验领域的要求.pdf
GB-T 29171-2012 岩石毛管压力曲线的测定.pdf
GB-T 30275-2013 信息安全技术 鉴别与授权 认证中间件框架与接口规范.pdf
GB-T 14926.25-2001 实验动物 呼肠孤病毒Ⅲ型检测方法.pdf
ISO 31000-2018 风险管理标准 中文.pdf
YD-T 4177.8-2023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8部分:录像信息.pdf
GB-T 37401-2019 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保障技术要求.pdf
T-NBQLX 002—2021 智能网联汽车终端和零部件信息安全通用测试规范.pdf
信通院 勒索病毒安全防护手册.pdf
GB-T 27000-2023 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pdf
工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pdf
GB-T 7256.1-2022 民用机场助航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pdf
GB 17799.4-2022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第4部分:工业环境中的发射.pdf
1
/
3
7
评价文档
赞助2.5元 点击下载(2.8 MB)
回到顶部
×
微信扫码支付
2.5
元 自动下载
点击进入官方售后微信群
支付 完成后 如未跳转 点击这里下载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
微信(点击查看客服)
,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